(公告文號:淄自然出礦字〔2024〕第1號)
經淄博市人民政府批準,淄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網上交易方式公開出讓2024(礦出)-周001號國有礦業(y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淄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場所:淄博市張店區(qū)人民西路36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淄博市高新區(qū)柳泉路125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2024(礦出)-周001號
開采礦種:耐火粘土
地理位置:淄博市周村區(qū)王村鎮(zhèn)
面積:0.8744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X Y
1 4059048.2772 39562974.3831
2 4059044.1325 39563850.0326
3 4058697.7494 39564255.2653
4 4058268.7486 39564232.2656
5 4058271.2840 39563589.4410
6 4058354.9090 39563594.6600
7 4058429.9590 39563751.9280
8 4058525.4830 39563795.6190
9 4058548.2380 39563650.6620
10 4058373.6980 39563495.8620
11 4058271.6590 39563494.4230
12 4058273.6829 39562981.3845
* 312 90
資源儲量:86.6
開采標高: 312米至 90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尚未開發(fā)利用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應編制《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并承擔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責任,嚴格按照《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履行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義務,按照“企業(yè)設立、政府監(jiān)管、滿足需求、??顚S谩钡脑瓌t,設立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并足額提取繳存費用,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確保礦區(qū)復墾后地質生態(tài)環(huán)境的高效治理。嚴格按照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開發(fā)利用和保護,承擔綠色礦山建設的主體責任。
擬出讓年限:7年 含基建期2年
起始價:314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2. 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 3. 具備與礦產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2月20日—2024年03月05日
網上地址:http://ggzyjy.zibo.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申請人須辦理有效數字證書后,方可登錄淄博市公共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申請并參與競買。 本次礦業(yè)權掛牌出讓通過網上交易系統實行網上交易。申請人可登錄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zibo.gov.cn/)查詢下載出讓文件,按照出讓文件規(guī)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1月18日—2024年03月03日
申請報名方式:申請人須在2024年1月18日00時至2024年3月3日9時00分(以網上交易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下同)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并足額繳納保證金。繳納保證金按照網上交易系統提示操作,競買保證金繳納銀行賬號是由網上交易系統隨機自動生成唯一的競買保證金子賬號,繳納保證金截止時間(到賬時間)為2024年3月3日9時00分。保證金匯入興業(yè)銀行淄博分行。因銀行保證金系統到賬存在時間差,建議申請人競買保證金繳款時間適當提前。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國有礦業(yè)權公開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由系統自動確定競得人。競得人在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憑競得證明及相關資料到淄博國土資源保障中心(張店區(qū)聯通路118號)進行資格后審,經審核無誤后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等法律文書。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供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后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人資格。
八、風險提示
1.競得人通過掛牌方式取得采礦權并簽訂《采礦權掛牌交易成交確認書》后,必須依照采礦登記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到相關單位和部門辦理安全生產審批、環(huán)境保護、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等采礦登記手續(xù),然后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采礦許可證》;2.競得人必須按照批準的開采設計方案進行采礦活動,有效保護礦山環(huán)境,合理利用資源,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爆炸物品管理、對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huán)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礦山生產中同時要求做好環(huán)境綠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出讓人提出,待異議消除后,及時恢復礦業(yè)權交易。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違約責任。逾期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和辦理采礦許可證的,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并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上繳國庫,3年內不得參與采礦權招拍掛公開出讓活動,淄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有權對該采礦權進行重新出讓。 (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或視為自動放棄競得結果),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行為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備忘錄,實施聯合懲戒。 1.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2.不按約定足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3.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guī)手段競得的;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失信行為。
十一、其他內容
掛牌成交確認后,競買保證金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予以代繳或退還。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抵作成交價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將競買保證金代競得人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余款由競得人在稅務部門出具的《繳款通知書》標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報繳納。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退還,不計利息。 競得人不能按約定時限繳納成交價款時,出讓人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依法依規(guī)追究其違約責任。
本公告在淄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門戶網站、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淄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4年01月18日

